1、亲属移民亲属移民:通过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有亲属关系而移民美国。
具体分为五种情况:第一种情况:美国公民的父母、配偶、未婚未成年子女(21岁以下),没有绿卡排期限制,随时申请移民;另外四种情况均有绿卡排期限制,需要等待国务院公布的绿卡排期已到才可递交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,称为“优先类别”,具体分为四类:第一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(21岁以上);第二优先类别,绿卡持有者的配偶、未成年未婚子女,和成年未婚子女;第三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;第四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。
2、雇佣移民/职业移民:通过工作关系而移民美国。
具体分为五类:EB-1、EB-2、EB-3、EB-4和EB-5。EB-1分为三类:特殊技能人才移民(主要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领域);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移民;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移民。EB-2主要对高学历专业人士和在艺术、科学、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技能人士的移民种类。EB-3主要对专业人士、技术工人或其他非技术工人的移民种类。EB-4是特殊职业移民,包括宗教人士、美国境外使领馆员工、国际组织退休人士等。EB-5是投资移民,申请者投资企业项目,创造至少10个工作机会的商业投资人士的移民签证。
3、庇护/难民移民庇护/难民移民,指因种族、宗教、国籍、特殊社会组织或政治立场曾受到迫害或惧怕将受到迫害的人士,在批准庇护/难民身份后一年内,可以申请美国移民。
4、特殊种类移民,指满足法律规定的特殊条件的移民种类,包括:美国公民在亚洲五国的子女、出生在加拿大的美国印第安人、美国军队服役人员、古巴国民、绿卡抽签项目、海地难民、亚洲三国假释调整法案、举报人、前俄罗斯假释入境人士、合法移民家庭平衡法案、外交使节子女、登记移民、外交人士、特殊未成年人、刑事受害人、人口贩卖受害人。
美国投资移民的种类是什么?
根据EB-5签证规则,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美国投资移民EB-5资格:
1、申请人年满21周岁;
2、申请人无犯罪记录;
3、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,并至少创造十个就业机会;
4、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,并至少创造十个就业机会;
5、在经政府批准的“区域中心”投资五十万美元,并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。
美国亲属移民种类是什么?
亲属移民亲属移民:通过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有亲属关系而移民美国。
具体分为五种情况:
第一种情况:美国公民的父母、配偶、未婚未成年子女(21岁以下),没有绿卡排期限制,随时申请移民;
另外四种情况均有绿卡排期限制,需要等待国务院公布的绿卡排期已到才可递交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,称为“优先类别”,
具体分为四类:
第一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(21岁以上);
第二优先类别,绿卡持有者的配偶、未成年未婚子女,和成年未婚子女;
第三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;
第四优先类别,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。